CCU漫遊中正

網路發言

網站內容屬於不特定或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,是公共場合,發出去的訊息,既使有收回、刪除的功能,都可能覆水難收,因此在發文、分享、留言等網路行為時,要注意發文內容是否得當、言論避免激烈、人身攻擊、辱罵,或加油添醋、散播不實訊息,造成他人名譽受損等表達,否則可能涉及刑法305、309、310或是民法第185條等條文。
連結:刑法第305條恐嚇、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、刑法第310條毀謗、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責任。